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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5年度江西省各级体校 游泳项目交流赛申办工作的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07

各设区市体育局(教育体育局):

为进一步落实江西省竞技体育改革攻坚总体方案,全面提升各级体校训练体系的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各级体校训练交流,深入推进选苗育苗,不断更新训练理念,以人才培养要求为导向。经研究,拟于2025年4月举行全省各级体校游泳项目交流赛,现向各单位征求申报意向。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办对象

各设区市、县体育局(教育体育局)、市、县级有关单项体育协会、各级各类学校、体育社会组织、体育赛事公司等。其中:

(一)各设区市、县体育局(教育体育局),市、县级有关单项体育协会可单独申办;

(二)各级各类学校、体育社会组织、体育赛事公司应在获得办赛地所在体育局(教育体育局)同意后,方可申办。

二、申办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办比赛的体育社会组织和体育赛事公司应在民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体育赛事经营范围,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5.具有全职员工,并有缴纳社保的记录;

6.合法经营,且无经营异常及失信记录

(二)办赛条件

1.场地设施:具有符合申办项目竞赛规程、规则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比赛器材等;

2.办赛经历:具有市级体育赛事办赛经历,且具有较强体育赛事策划、执行和传播能力的单位;

3.后勤保障:具备赛事医疗、餐饮、安保等后勤保障能力。

四、申办流程

(一)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填写《2025年度江西省各级体校集训、竞赛赛事申办意向表》,加盖申办单位公章,于2025年3月14日之前报送至省体育运动学校。

(二)组织评审

省体育运动学校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将对各申办单位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承办单位。

(三)公示公布

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承办单位,并公布申办结果。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申办成功单位应根据赛事计划、赛事规程及其他相关要求办赛。

(二)申办成功单位应将体育精神、爱国主义教育等融入办赛工作中,使广大青少年在参与体育赛事的过程中,践行体育精神、感受体育文化,增强爱国主义情感。

特此公告。

附件:《2025年度江西省各级体校集训、竞赛赛事申办意向表》.xlsx